2008年12月26日

農場制度簡介(上)

即將來臨的2009年球季,部分大聯盟球隊的農場系統將會有所變動,總計有14支小聯盟球隊會改變與大聯盟球隊的從屬關係,另有多支球隊更改球隊名稱或搬遷到新的城市。

最早小聯盟球隊是獨立運作,大聯盟球隊只是向小聯盟球隊購買球員以補充新血。1920年代,聖路易紅雀總經理Branch Rickey首創農場的概念,紅雀買下了許多小聯盟球隊,自行培養球員。Rickey表示「就像在田裡種玉米一樣。」,這就是現在稱小聯盟為「農場」的典故。

紅雀利用農場系統,於1926到1946年之間,9次拿下國聯冠軍,6次在世界大賽中獲勝,建立紅雀王朝。部分大聯盟球隊看到紅雀隊的成功,也進而仿效,不過當時並未有完整的組織與規劃。

1950年代,受到大聯盟西進及電視轉播大聯盟球賽的衝擊,小聯盟球隊市場大幅度萎縮,許多球隊、聯盟紛紛收攤,連一度可能成為大聯盟第3個聯盟的太平洋岸聯盟(Pacific Coast League,簡稱PCL,目前是3A等級)都受到打擊而一蹶不振。

1962年,為了拯救衰退的小聯盟,大聯盟與小聯盟締結協議,透過球員發展合約(Player Development Contract,簡稱PDC),讓百餘支小聯盟球隊從屬於大聯盟,形成了今日的農場系統。

現行制度中,小聯盟總共分為5大層級,由高至低依序為:3A、2A、1A、短期1A(Short Season A)以及新人聯盟。其中1A又分為高階(A-Advanced或High-A)與低階(A-Full、A-Intermediate或Low-A);新人聯盟也分為高階、普通與國際3類,因此總共有8個層級。

1A以上的聯盟是完整的球季,每年進行140場以上的例行賽。而短期1A和新人聯盟則是6月新人選秀會之後才開打,每年進行50到76場比賽。除了2A與高階1A各有3個聯盟之外,其餘6個等級各有2個聯盟。此外,墨西哥聯盟雖然被歸類在3A,不過與大聯盟球隊並無從屬關係。

依據規定,每支大聯盟球隊至少要各有1支3A與2A的球隊,在每個層級最多和1支小聯盟球隊簽下PDC。目前1支大聯盟球隊的農場至少都有6支球隊,除3A、2A、高階1A和低階1A都各1支球隊外,還有數支短期1A與新人聯盟球隊,部分球隊沒有短期1A的球隊。

舉例來說,紐約洋基目前擁有6支小聯盟球隊,3A、2A、高階1A、低階1A、短期1A、普通新人等級各有1支球隊,其中只有高階1A的Tampa Yankees是洋基隊自有球隊,短期1A的Staten Island Yankees是洋基隊出資,由Mandalay運動娛樂公司管理,其餘球隊都只是和洋基隊簽PDC。

作者:賴意文

資料來源:http://www.tsna.com.tw/?q=node/46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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